****改革局
关于**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学校至下坝农田防护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
**** :
报来《关于审批**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学校至下坝农田防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请示》****中心报〔2025〕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武水****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壮族****委员会关于2025 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发改**〔2025〕412号)要求,同意调整**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学校至下坝农田防护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学校至下坝农田防护建设项目,2409-451223-04-01-820409。
三、建设地点:**县**瑶族乡大洞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农田防护4.0km。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六、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学校至下坝农田防护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七、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项目采用“村委会+建筑公司+群众”务工组织模式建设,计划吸纳务工人数98人(其中:企业失业返乡人员20人,返乡农民工64人,返乡高校毕业生2人,退役军人2人,脱贫户10人),按照项目建设期人均务工100天计算,项目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68.12万元,人均增收2.73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41.23%。遵循“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八、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主要职责是防护挡墙养护、周边环境卫生等工作。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九、投资估算及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702.01万元,其中工程费为650.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9.24万元、预备费为3.45万元、移民与环境投资9万元。资金来源为拟中央预算内资金650.31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68.12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51.69万元。
原批复(凤发改复〔2024〕33号)不再执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党建办0778-****462;收信地址:**县**镇**大道73****改革局党建办,邮编:547600)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单位: **** | ||||||||||||||
项目名称:**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学校至下坝农田防护建设项目 | ||||||||||||||
名 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章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 ||||||||||||||
****改革局 2025年6月2日 | ||||||||||||||
****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