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0号)精神,为打造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指导服务综合平台,拟在全县遴选****基地,为抓好农业****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县辖区具有生产、科研教学推广能力的农机专业**组织。依托经****基地****基地,通过**或规划改造建成高标准农业****基地。重点支持桑蚕、水稻、甘蔗、玉米、油茶、养殖等产****基地。
二、农业科技示范点条件
(一)示范点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3年以上,示范点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二)示范点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示范点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及技术服务能力,示范展示示范点核心面积。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交通便利,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四)建立完善示范点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三、申报材料
(一)**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基地申请表(农机行业),详见附件。
****基地实施方案,方案中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资金使用明细等。
(三)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得证书复印件。
四、遴选程序
(一)农业经营****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基地申请表(农机行业)、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证和评审,并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予以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
****中心****基地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其它事项
(一)示范点认定后,统一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标牌,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试验示范点建设,土地租用及整理,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机库棚及农机具等补助。
(二)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7:30分前报送《农业****基地申请表(农机行业)》到******推广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覃乃凤,联系电话:0772—****466。
附件:农业****基地申请表(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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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