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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燃气管网生命线及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智慧燃气管理平台(项目编号:****)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市**镇**新区**华府11#-112号铺2楼B区
邮编:537200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徐炳斯 联系电话:181****5939
我公司于2025年6月4****公司现场提交的“**市燃气管网生命线及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智慧燃气管理平台(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收到后对其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业主单位,****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详细审查并征询采购人意见,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市燃气管网生命线及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智慧燃气管理平台招标类型为服务类,但实际建设内容既有软件开发又有基础设施软硬件采购和装修工程及弱电智能化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设内容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明确不得纳入的范围。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建设内容中有,二、支撑环境建设,含超融合一体机、超融合交换机、超融合软件、核心网络交换机、防火墙、入侵防护、WAF防火墙、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终端安全EDR、漏洞扫描、SSLVPN安全网关、服务器密码机、堡垒机、签名验签服务器、时间戳服务器等大量软硬件设备;三、****中心建设,含1.1装饰装修工程、1.2指挥中心办公配套设备、1.3****中心智能化设备及相关工程等内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此项目是将货物、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不能作为服务类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法律依据:依据(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章购买内容和目录第十条,****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2)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设内容不能完全符合。(3)依据《****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工程以及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质疑事项1答复:
本项目采购的核心是**市燃气管网生命线及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智慧燃气管理平台。经充分论证,其中二、支撑环境建设,含超融合一体机、超融合交换机、超融合软件、核心网络交换机、防火墙、入侵防护、WAF防火墙、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终端安全EDR、漏洞扫描、SSLVPN安全网关、服务器密码机、堡垒机、签名验签服务器、时间戳服务器等大量软硬件设备;三、****中心建设,含1.1装饰装修工程、1.2指挥中心办公配套设备、1.3****中心智能化设备及相关工程等内容。是实现上述服务目标所必需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提供信息系统服务必须包含服务器托管或特定软件授权才能运行。这些货物并非独立采购的目的,而是服务于本项目的必备工具、耗材、配件或载体。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所称同一品目或者类别,****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品目编码对应的类别。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紧密关联、不可分割的特点,按照货物或者服务整体进行采购,不得将其拆分为多个采购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服务标中包含设备的采购,是基于项目实际需求、服务特性以及保障项目实施效果的必要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因此,贵方关于质疑条款1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
**市燃气管网生命线及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智慧燃气管理平台招标类型为服务类,交付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此项目付款方式为按照工程量进度付款,验收合格后付款支付合同价款97%,此项目建设周期与付款方式一致,政府未享受中标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且付款金额与直接购买相关设备及工程采购的价格几乎一致,****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政府财政资金绩效,****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条件。若购买服务使用的设施设备归中标人所有,还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完毕。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30%合同价款作为预付款。2.中标人完成进度工作量达到60%,经采购人组织核验进度通过后,采购人向财政申请该项费用支付合同价款的60%给中标人。3.中标人完成进度工作量达到85%,经采购人组织核验进度通过后,采购人向财政申请支付合同价款85%给中标人。4.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财政申请支付合同价款97%给中标人,3%作为质量保证金。建设周期与付款方式一致,政府未享受中标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且付款金额与直接购买相关设备及工程采购的价格几乎一致,明显看出此项目为工程建设类项目,非服务类项目。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四章购买活动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应当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政府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项目。
质疑事项2答复: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综〔2020〕10号)第二十一条:“购买主体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和履约进度分期支付资金,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应与服务进度相匹配。”
本项目采用按工程量进度付款(非按时间节点),正是对服务商履约进度的量化考核。
服务与工程融合性:本项目属专业技术服务(如:信息系统集成运维服务),需供应商:采购专用设备(如检测仪器)用于服务交付;承担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工程类工作;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允许服务采购包含必要货物/工程支出。
风险转移设计:后续合同业主按需设备所有权在验收合格后移交采购人;97%付款节点以终验合格为前提,确保政府未提前承担资产风险。
质疑事项3:运行维护和服务期限存在冲突,采购服务时间需求不明确。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维护,主要内容为智慧燃气管理平台整套软硬件运维2年;但服务期限要求中,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完毕,包括五年的运维服务,两部分运维时间描述存在冲突,服务期限不明确。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质疑事项3答复:
****公司提交的质疑函,质疑事项成立,招标文件将作出相应修改。
质疑事项4:**市燃气管网生命线及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且智慧燃气管理平台招标类型为服务类,招标文件规定,服务期限: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完毕,包括五年的运维服务,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服务期限: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完毕,包括五年的运维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相违背。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质疑事项4答复:
****公司提交的质疑函,质疑事项成立,招标文件将作出相应修改。
质疑事项5:**市燃气管网生命线及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智慧燃气管理平台评分标准中项目团队配置分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原则及评分标准,二、评标办法中,6、项目团队配置分,(1)拟投入本项目实施项目经理1人,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且管理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CISE)证书、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技术(I级)证书,每具备1个证书得1分,满分4分。(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CISE),每具备1个证书得1分,满分4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运维负责人1人,具备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 (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每具备1个证书得1分,满分4分。以上人员要求不符项目实际需求需要。原因如下:(1)此项目建设中,软件开发占总体工程约一半,建筑智能化工程占总体工程约一半,其中通信工程占比含量非常低,因此高级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中均进行强调要求,此项要求不合理;(2)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技术(I级)证书是组织机构颁发证书,非政府相关部门颁发,不具有权威性,不应作为招标人员要求。(3)售后运维负责人承担工作为售后运维工作,要求具有与软件开发类的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要求不合理。(4)实施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售后运维负责人,都要求同时具有多个证书,不具备项目实际所需必要性,要求不合理。
法律依据:(1)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5答复:
质疑点5-1:实施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交付实施的关键人员,专业能力要求需尽可能全面覆盖项目采购内容。通信工程是一个涵盖广泛的学科,涉及信息传输、网络设计、安全技术等多个领域,本项目采购需中涉及多个通信工程专业领域,例如:采购需求二、支撑环境建设中涉及的超融合一体机、超融合交换机、防火墙等通信网络设备部署,均属于通信工程范畴;采购需求三、****中心建设中涉及的24口POE交换机、汇聚交换机、综合布线系统均属于通信工程范畴。因此本项目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要求)是符合项目核心需求的专业能力要求,不存在要求不合理的情况。
质疑点5-2: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技术(I级)****应急中心颁发的能力证书,****中心是中共中央****委员会****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支撑保障职能,因此该机构颁发的能力证书具有权威性,能全面反应获证人员的网络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因此,本项目要求具备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技术(I级)证书是符合项目核心需求的专业能力要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不具有权威性的情况。
质疑点5-3:售后运维负责人作为项目维护的关键人员,专业能力要求需尽可能全面覆盖项目采购内容。高级系统分析师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证书,该证书要求获证人员具备技术深度(系统设计+新技术) +业务广度(跨行业理解) +管理能力(项目协调),具备高级系统分析师能力的售后运维负责人能充分理解项目中的系统设计架构、系统设计需求、系统应用的新技术、系统安全等重要内容,保障运维期系统正常运行、快速定位故障、协调处理故障。因此本项目要求具备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是符合项目核心需求的专业能力要求,不存在要求具有与软件开发类的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要求不合理的情况。
质疑点5-4:实施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售后运维负责人作为项目关键人员,关系到本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交付专业能力要求需尽可能全面覆盖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软件系统定制开发、网络设备部署、信息安全防护、通信网络部署、网络/软件运营维护等多个信息系统建设领域的专业能力,设置的关键人员人员证书要求都是与项目交付实施、售后运维密切相关的高权威性能力证书,且均是对全社会开放公平考试申报的人员证书。因此,不存在设置的证书要求不具备项目实际所需必要性,要求不合理的情况。
综上所述,设置人员资质加分项是为了择优选择履约能力能强的供应商,且拟投入人员仅为加分因素而非资格条件,所有供应商均可自愿提供材料,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6:
**市燃气管网生命线及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智慧燃气管理平台评分标准中综合实力分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原则及评分标准,二、评标办法中,7、综合实力分,(1)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具有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二级及以下得1分,三级得1.5分,四级及以上得2分。(2)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具有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证书,符合GB/T23793-2017《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的,得1分。(3)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具有ITSS信息技****数据中心)证书,得2分。(5)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所投密码安全产品生产厂商具有DS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可得1分。(6)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所投密码安全产品生产厂商具有ISO28000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得1分。以上企业综合实力要求不符项目实际需求需要。原因如下:(1)DCMM资质申报要求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营业收入大于100万,从业人员数量大于50人,加入此条是对中小型企业进行歧视待遇。(2)此项目与供应商综合实力认证证书没有直接关系,此处要求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证书不合理。且供应商综合实力认证证书不属于官方证书范围,认证中包含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本及人员等相关要求,加入此条是对中小型企业进行歧视待遇,属于不合理限制条件或排除其他供应商。(3)此项目建设中,软件开发占总体工程约一半,建筑智能化工程占总体工程约一半,机房无需建设,为整体租赁服务,且机房租赁金额占比非常低,此处要求ITSS信息技****数据中心)证书为不合理要求,不符合实际项目建设需要。(4)此项目建设中,软件开发占总体工程约一半,建筑智能化工程占总体工程约一半,密码安全产品占比非常低,此项目要求所投密码安全产品生产厂商具有DS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是明显具有产品指向性,是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5)此项目没有供应链管理相关内容,此处要求投密码安全产品生产厂商具有ISO28000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合理,是明显具有产品指向性,是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6)此项目建设中,软件开发占总体工程约一半,建筑智能化工程占总体工程约一半,****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需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故此项目应设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要求。
法律依据:(1)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6.3承包工程范围,16.3.1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16.3.2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注: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质疑事项6答复:
质疑点6-1:
DCMM认证的申报条件(成立≥1年、营收>100万、人员≥50人)由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明确规定,是衡量企业数据管理能力的基础合规要求,非招标方主观设置。该标准旨在确保申请企业具备基本的数据治理实施条件:①人员门槛:保障企业拥有专职数据管理团队(DCMM二级要求≥2名专职人员);②营收与规模:确保企业具备可持续的数据治理**投入能力。当前**超过30省市将DCMM认证纳入招投标评分项(如**、**、**等),且均未放宽认证基础条件,证明该要求是行业公认的能力评估准则。若取消该得分项或降低门槛,可能导致:①缺乏基础数据治理能力的企业中标,引发数据丢失、分析失真等实施风险;②项目交付后因数据管理缺陷需二次改造,增加财政资金浪费。且认证政策对中小企业有倾斜支持,多地政府对中小企业DCMM认证提供50%-90%费用补贴(如**补贴80%、**对小微企业奖励3万元),直接降低取证成本;**市、**市针对初创企业增设“DCMM一级认证扶持通道”,允许营收/人员未达标但具备技术能力的企业申请。截至2025年,**62.3%的DCMM二级获证企业为中小企业,例如:**盛拓科太阳能(员工约200人):通过DCMM贯标试点入选**省“晨星工厂”,获政府专项奖励;****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DCMM****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证明基础门槛(成立1年/营收100万/人员50人)是中小企业普遍可达到的最低可行性标准,不构成歧视性壁垒。
疑点6-2:
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国标号为GB/T23793-2017,****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其认证活动经****管理委员会(CNCA)监督实施,认证机构需具备CNCA批准资质。该认证不属于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直接引用国家标准”的规定。该认证的申请基础条件为:①依法登记注册满1年;②持续经营且有主营业务收入;③无严重违法记录。未设定注册资本、营收、利润等财务门槛,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的“规模条件”存在本质区别。截至2025年,**超5000家中小企业获此认证,其中华南地区占比40%****检测中心、**亿方达信息科技等),且认证机构提供差异化服务方案,小微企业认证成本可控制在5000元内,****政府提供专项补贴。因此不存在对中小型企业进行歧视待遇。
质疑点6-3:
项目招标评分标准需全面考虑采购需求的内容,机房租赁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设备部署的稳定性、安全性,是项目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ITSS信息技****数据中心)证书是由中****协会按照国家标准GB/T33136****中心进行评估合格后颁发的证书,****中心在服务能力、运营管理、技术保障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能力,符合采****数据中心服务能力评估的需求。因此,不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的情况。
质疑点6-4:
项目招标评分标准需全面考虑采购需求的内容,数据安全是项目的重点关注内容,关乎个人和公共信息安全,是项目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DS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是按照国家标准GB/T37988进行评估合格后颁发的证书,评价维度包括采**全、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数据处理安全等多方面关键指标,符合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评估的需求。同时,该证书对所有企业开放公平申报,目前获得该证书的企业有****公司、普天科技等,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质疑点6-5:
ISO28000认证的核心是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物流、信息传输等环节的风险防控。本项目虽未明确标注“供应链管理”内容,但密码安全产品的可靠性直接依赖于供应链安全:①认证要求确保产品在生产、运输中免受物理篡改、数据泄露或恶意植入(如硬件后门);②符合《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的要求。国际国内对高敏感度安全产品普遍采用供应链安全认证(如ISO28000),以规避恐怖活动、人为破坏等风险。该要求符合招标法“科学设定资格条件,保障项目本质安全”的原则。密码安全产品需确保从芯片级到交付终端的全链路安全,而ISO28000认证是验证厂商是否具备此能力的权威指标,其要求与项目安全目标高度契合。ISO28000是开放性国际标准,全球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自主申请认证,目前国内具备该认证的厂商有多个知名品牌****公司、****集团、深****公司等),未限定特定品牌或技术路线。因此,该项要求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质疑点6-6: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不涉及建筑物**/改建的信息化服务,不属于工程范畴。”,****中心涉及的硬件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服务使用均属于信息化部署的一部份,故本项目不适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招标评分标准需全面考虑采购需求的内容,所有供应商均可自愿提供材料,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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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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