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明、黄艳团户向我局提出私人住宅项目建设规划核实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社区拉又屯。
二、公示内容
该项目已竣工完成,占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560.00平方米,地下0层,0平方米),二层以上南面挑出1.20米(正立面)、北面挑出0.80米(背立面),北面、南面设置飘窗,尺寸为0.50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6日止。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县**镇民生路27号****)。
****政府网站(http://www.****.cn/xxgk/ndzrzy/bmzc/tzgg/)。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县**镇民生路27号,电子邮箱:****@163.com,邮编:547200,联系电话:0778-****990)。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张志明、黄艳团户私人住宅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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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