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验收)核实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加油站
三、建设位置:**县**镇中兴东路
四、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审批宗地面积为2770.68㎡,方案用地面积为445.20㎡,建筑总面积为397.56㎡(其中①站房占地面积为115.20㎡,建筑总面积为232.56㎡,建筑层数为二层;②罩棚占地面积为330.00㎡,建筑总面积为165.00㎡,建筑层数为一层)。
实际竣工工程宗地面积为2770.68㎡,方案用地面积为445.20㎡,建筑总面积为397.56㎡(其中①站房占地面积为115.20㎡,建筑总面积为232.56㎡,建筑层数为二层;②罩棚占地面积为330.00㎡,建筑总面积为165.00㎡,建筑层数为一层)。
该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如对该项目工程规划条件(验收)核实许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的反馈意见应由本人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反馈意见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反馈意见应写明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778-****990
联系地址:******局
附:竣工指标对比表。
******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