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验收)核实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商贸大数据仓储冷链物流工程5号、6号、7号、8号、9号仓库
三、建设位置:**县**镇狮子坳
四、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审批内容为:宗地面积为54687.43㎡,建筑总面积为17871.08㎡【其中①5号仓库占地面积为2052.00㎡,建筑总面积2242.00㎡,②6号仓库占地面积为2257.20㎡,建筑总面积为2257.20㎡,③7号仓库占地面积为2410.11㎡,建筑总面积为4894.02㎡,④8号仓库占地面积为3551.57㎡,建筑总面积为7173.49㎡,⑤9号仓库占地面积为632.88㎡,建筑总面积为1304.37㎡】。
实际竣工信息为:宗地面积为54687.43㎡,建筑总面积为17722.60㎡【其中①5号仓库占地面积为2025.13㎡,建筑总面积2025.13㎡,②6号仓库占地面积为2214.17㎡,建筑总面积为2214.17㎡,③7号仓库占地面积为2412.96㎡,建筑总面积为4904.77㎡,④8号仓库占地面积为3546.60㎡,建筑总面积为7127.62㎡,⑤9号仓库占地面积为667.98㎡,建筑总面积为1450.91㎡】。
该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共计五个工作日)。如对该项目工程规划条件(验收)核实许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的反馈意见应由本人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反馈意见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反馈意见应写明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778-****830
联系地址:******局
附:核实测量总平面图
规划核实比较图
******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