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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验收)核实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办公室办公楼
三、建设位置:**县**镇小场路129号
四、项目规模:
项目实际竣工宗地面积为1363.80 ㎡,本次项目用地面积为178.68㎡,总建筑面积为556.19㎡【其中建筑高度为10.30m,主体建筑层数为三层,局部顶层楼梯间面积为20.15m,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
该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如对该项目工程规划条件(验收)核实许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的反馈意见应由本人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反馈意见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反馈意见应写明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778-****990
联系地址:******局
附:①房产幢平面图;②宗地图。
******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