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授权,我局受理了****米粉加工扩建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受理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的权利。
序号 | 项目代码 | 办理事项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报告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承诺办结截止日期 | 报告链接 | 备注 |
1 | ****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 | ****米粉加工扩建项目 | **** | ******公司 | **市**县旺甫镇通吞冲路1号 | 2025年6月24日 | 见附件 |
注:1.环评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对其内容负责。2.公示、听证、评估及现场核查等依法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3.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533,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县石桥镇县直部门第三****生态环境局,邮编:543116。
附件:****米粉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