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29日 |
标 题:****国有土地:桂(2022)**县不动产权第****996号**荣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事项听证会公告 | |
发文字号: 平自然资听公字〔2025〕第1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9日 |
**********局提出申请,拟将国有土地:桂(2022)**县不动产权第****996号**荣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该地块位于**县**镇环东路边。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然**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局拟定于2025年6月30日举行****国有土地:桂(2022)**县不动产权第****996号**荣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事项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
******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国有土地:桂(2022)**县不动产权第****996号**荣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事项。
四、听证会主持人和书记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持人:宾 康 职务:******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督查股工作人员。
书记员:莫晓君 职务:******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督查股负责人。
五、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及人数
1.听证会代表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人代表,利害关系人代表及第三方代表。
2.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行政许可申请人代表由****指派产生,人数不超过3人。
3.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代表不少于听证代表2/5,代表由****国有土地:桂(2022)**县不动产权第****996号**荣和**项目宗地周边住户或周边单位代表及我县居民自愿报名产生,代表须是居民、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中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的人员,代表名额限定6人。如报名人数超过6人,******局在报名人员中抽选出6位有代表性的人员作为正式代表,其他人员可以参加旁听。本次听证会旁听代表不超过6人,由居民自愿报名产生,按报名先后顺序登记确认参加本次听证会,并凭本人有效证件入场。
4.第三方******局邀请。
5.参加本次听证会人员的交通、误工等费用自理。
六、报名
1.听证会代表须于2025年6月24日下午5:00******局提交报名登记(联系人:宾康,联系电话0775-****834,联系地址:******局法规股。麦辉新,联系电话 0775-****985,联系地址:平****设计室),报名参加听证会代表需提交本人身份证。
2.报名参加听证会是法人的除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列明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间等内容。
七、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局规划室提前了解此次听证的具体内容及准备好在听证会上要陈述的意见,以能提供书面陈述为宜(如有,请于听证会前2天提供)。
2.在举行听证会前,******局工作人员会通知听证会代表,所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
3.逾期未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或出席听证会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4.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机关并书面说明情况和理由。
特此公告。
******局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