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 | ****中心二期项目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监测单位 |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市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厅关于印发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文件规定,我公司组织相关****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2025年6月3—2025年6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卢钟键/182****2596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