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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1日 |
标 题:关于浦****学校学生 食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浦发改社会〔2025〕1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 |
****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浦****学校学生食堂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有效解决学生食宿问题,加强学校管理服务水平,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建设浦****学校学生食堂(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社区王念村大排岭。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栋2层学生食堂,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及消防等公用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36 万元,预备费用 15.24万元。资金筹措为申请自治区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六、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