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部分医疗机构未能通过校验审查。对下列未能通过审查的2家医疗机构作出暂缓校验结论。
一、相关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二、相关医疗机构应当于暂缓校验期满前向****提出再次校验申请。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或未在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可在公告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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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医疗机构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 地点 | 负责人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暂缓时间 | 暂缓校验原因 |
**罗秀敖村覃安卿卫生室 | ****村委菜厂村81号 | 覃安卿 | 000********4519855 | 6个月 | 1.无药房工作制度 2.无岗位职责 3.无诊疗登记 4.医用耗材存放不符合要求 5.过期药品2件 6.医疗设备无维修保养文件、记录、合格证 7.发现安全漏洞一起 8.卫生室设置不符合院感要求 9.环境卫生、污水、污物处理不符合要求 10.缺相关诊疗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方案 11.抽查医师不熟悉诊疗技术 12.无护理人员 13.诊室无消毒记录 14.处方书写不规范 |
**罗秀土办村李旭春卫生室 | ****村委土办村27号 | 李旭春 | 000********4519855 | 6个月 | 1.无诊疗登记制度 2.无岗位职责 3.无参加定期培训证明 4.建筑布局不符合院感要求 5.医疗垃圾处理消毒隔离不符合要求 6.无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方案 7.抽查医师不熟悉诊疗技术 8.无护理人员 9.设施分区不符合要求、无空气消毒 10.无消毒制度、无工作记录、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和废物处理 11.处方书写不规范 12.无医疗差错防范措施,无处理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