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仙****养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 2018年 第48号)的要求,我公司在《**市**区仙****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为了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拟对下列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市**区仙****养猪场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仙湖镇连才村新周屯(斗留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186.58m2,拟规划建设高标准化猪舍7栋,其中3栋为双层猪舍、4栋为三层猪舍,猪舍总建设面积约37320m2,以及建设配套生活区、环保区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15000头,年出栏生猪3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仙湖镇连才村新周屯(斗留地)
联系人及电话:石建鹏 136****6933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和报告书编制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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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