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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19日 |
标 题:****关于同意****幼儿园变更住所的批复 | |
发文字号:灵审批社会〔2025〕2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
****幼儿园: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住所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名称由“**县陆屋镇三街陆东路口”变更为“****村委会三街队(陆东路石灰背处)”。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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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