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河环宜审〔2025〕3****环境局关于**安振元****公司农业机械回收和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河环宜审〔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5日 |
河环宜审〔2025〕3号
****环境局
关于**安振元****公司农业机械回收和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振元****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安振元****公司农业机械回收和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安振元****公司农业机械回收和拆解项目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区广维路口红绿灯旁东面,属****开发区****园区范围内,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100m2,****集团****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内设置有拆解车间(由报废农业机械临时堆放区、报废农业机械待拆区、拆解区、切割及剪切区、成品仓库组成)、办公区、卫生间等,同时配套相应的废水、废气处理及固体废物贮存等环保设施。项目主要建设1条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生产线,年拆解1000辆报废农业机械,主要为报废拖拉机、报废收割机及报废农机具,回收拆解的报废农业机械均未安装有空调及安全气囊。本项目作业程序主要包括报废农业机械进厂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拆解、存储和管理。项目拆解不涉及发动机等部件的回收再造,不进一步拆解废铅酸蓄电池,不涉及回收产品的再加工处理,拆解产物分类收集。拆解产生的零部件依据其用途、性质分别进行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01%。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基础上,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按要求做好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类收集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拆解切割粉尘、剪切粉尘、危废暂存间废气(主要为废油储存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油类收集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分别通过收集后经同一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外排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非甲烷总烃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3的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的限值要求(即11米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7kg/h);拆解切割粉尘和剪切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高11米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排放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3的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的限值要求(即11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9kg/h);项目各类废气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应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B16297-1996)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三)本项目报废农业机械无生产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排入**河。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可利用物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可利用物、海绵及座椅材料座椅、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有燃料类废油液(柴油)、非燃料类废油液(机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废油箱、废电路板(含电容器)、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含汞部件、废活性炭及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可利用物主要为发动机、驱动电机、保险杠、变速箱、前后桥、方向机、轮胎、其他橡胶制品、塑料(仪表盘、液体容器等)、内饰材料、车身、车门、悬架、消声器、有色金属部件(螺丝、轴承等)、玻璃、散热器等,经分类收集暂存于成品仓库内,定期外****公司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不可利用物、海绵及座椅材料座椅、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公司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应分类并采取合适的贮存方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的不同区域,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转移等活动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等相关要求,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设置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等。
(五)项目运营期应优化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禁止鸣笛,限速等)的措施后,降低噪声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并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加强火源管理,严禁携带火源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设置严禁烟火等危险标识;各区域均应设置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保持消防设施完好、灭火器材有效;合理组织安排生产,减少厂区易燃、易爆、有毒废物储量;加强管理,定期巡查,发现泄漏隐患及时整改;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应急程序,加强应急演练,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由于事故或设备维护等原因造成治理设备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四、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
****
**** 2025年4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