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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岳圩口岸联线公路(合那高速至岳圩口岸)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审批的函》及《岳圩口岸联线公路(合那高速至岳圩口岸)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岳圩口岸联线公路(合那高速至岳圩口岸)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概况
2020年6月****以百水保函〔2020〕32号文对《岳圩口岸联线公路(合那高速至岳圩口岸)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予以批复。实际建设过程中因项目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建设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了重大变更,需补充和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后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为:
岳圩口岸联线公路(合那高速至岳圩口岸)全长9.412km,其中主线长8.900km,沿边公路连接线0.512km。主线和连接线的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共设置桥梁930m /2座;涵洞17道;设置隧道1629.0m/4座(中隧道合计666.5m/1座,短隧道合计962.5m/3座);互通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1处,平面交叉7处,收费站1处。工程组成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工程、沿线设施区、弃渣场(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便道区等8部分。项目总占地面积78.0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59.16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8.85hm2。项目土石方开挖量342.20万m3(剥离表土14.16万m3),回填总量229.25万m3(表土回覆14.16万m3),无借方,石方用作本项目建材59.71万m3,永久弃方53.24万m3全部运至弃渣场堆放。项目预算总投资144519.6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4530.19万元,已于2022年12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25个月。
四、项目后续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8.01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覆盖率达到21%。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下阶段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弃渣场设计,复核堆渣容量,查**文地质条件,确定弃渣场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安全。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变更后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637.3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409.4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83.70万元,临时措施84.10万元,独立费用74.2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共858110元(其**批复水土保持补偿费727760元,本次方案变更新增130350元)。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通过**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再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再次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六)依据《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及《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有关规定,请项目****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新增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按规定****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已完工使用,应尽快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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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