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中心项目核准的请示》(新发改报〔2025〕76号)及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公司出具的审查报告以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德天瀑布景区接待能力,促进**市旅游业发展,依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人民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7〕17号),同意****中心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中国﹒德天跨国****中心东侧。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文化街建筑3500****餐厅、咖啡厅、酒吧、厨房、厕所)、****管理中心2500平方米。****中心层数为4 层,其余建单体层数为2层。共设停车位102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工程、标识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76.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47.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3.31万元,预备费115.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建设时,按照安全、环保设施“ 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局《****中心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1********0002号)、《崇****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心增补等5个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情况说明》、《关于同意那莲民宿、那瓦集民宿、田方里民宿、泊岸仙河民宿、****中心项目建设的请示》****办公室批示件)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