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12月31****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上审调报[2024]3号)。报告指出,“个别勘察项目孔岩芯照与勘察报告钻孔深度与岩心照反映的钻孔深度不一致”、“部分勘察项目原始影像资料不齐全”、“项目勘察费与批复概算勘察金额差异大”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个别勘察项目孔岩芯照与勘察报告钻孔深度与岩心照反映的钻孔深度不一致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有关股室及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对照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为做好下步勘察工程打下基础;二是召开班子会对照问题分析原因,与勘察单位追溯勘察过程重点原始记录,比对钻探记录、岩芯编录等资料,分析原因是:在钻探过程中钻孔内存在上层滞水或孔隙水,土层受水影响软化崩解而不能完全取上土芯;同时场地部分地段岩层因裂隙较发育或岩质较硬等原因,在钻探过程中存在岩石被磨成碎块状或岩粉状的现象,导致岩芯采取率偏低,岩石的取芯率约为80%-85%,且在摆放钻孔岩芯时将岩芯紧密摆放,同时碎块状或岩粉状的岩芯未摆放上去。三是要求各业务股室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勘察过程管理,督促勘察单位按规定采集勘察影像记录,妥善保管勘察过程资料,确保勘察影像真实性,保证勘察质量,保障工程质量。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关于部分勘察项目原始影像资料不齐全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有关股室和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对照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对勘察过程中各项细节工作的管理。二是责成施工单位对照问题,补齐缺失的167张岩心照。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关于项目勘察费与批复概算勘察金额差异大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班子会分析问题原因。原因:(1)项目前期在编制项目概算书时尚未对场地进行详细勘察,场地的地质条件及基础设计方案尚不明确,所以编制项目概算书时暂不考虑施工勘察费用。****发改委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和项目概算书中批复的勘察费仅为本项目详细勘察的费用,而并不包含施工勘察的费用。后续以立项批复工程投资额总量按1%的比例计算详细勘察预算费,因此超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费。
(2)根据详细勘察资料反应场地地质条件较差,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T45-066-2018)第11.2.11-2条的规定需在桩基础位置进行施工勘察,共布置205个施工勘察钻孔,需要完成的施工勘察工作量较大。故超出了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费。
二是组织有关股室和施工方认真学习《**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认真领会建筑工程概算和采购的要求。三是构建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明确今后因批复金额过少或批复勘察内容缺项的及时和有关部门沟通,完善好增加金额的手续后再进行采购。
整改结果:已整改。
我局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