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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设立文化艺术类、体育类
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旅游局 ****教育局关于印发《**市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试行)》《**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玉文广体旅发〔2023〕11号)的规定,经材料审核及办学条件现场核验,拟同意****培训中心校外培训机构,现依规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举办者 | 培训类别及项目 | 培训对象 | 备注 |
1 | ****中心 | **容州镇宽华路12****交易中心一期7****商场 | 马秀明 | 体育类培训(篮球、羽毛球、乒乓球) | 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学生 | 营利性 |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反映,举报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容州镇北门街87****政府7楼****)。
联系电话:0775-****331。
****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