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3日 |
标 题: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春****公司春华学府项目) | |
发文字号:平自然资规划公示2025--009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3日 |
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的规定,现将**春****公司申请拟建春华学府总平面图予以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址:**县**街道**路地段。
二、地类(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三、主要公示内容:总用地面积936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735.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305.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30.2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9038.48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00.76平方米)。总不计容建筑面积11697.42平方米,其中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267.18平方米(含办公用房3000.71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338.29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41.44平方米、红色一家347.18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7430.2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199.04平方米。绿地面积2342.34平方米。室外体育健身场所192.00平方米。容积率为3.10。建筑密度为34.15%。绿地率为25.01%。住宅总户数199户。居住总人口数637人。机动车停车位291个,其中地面机动车停车位23个(含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25个(含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59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5个、机械机动车停车位72个),地上专属住宅仓库机动车停车位4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81个,其中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164个,架空层非机动车停车位89个,地上专属住宅仓库非机动车停车位104个(含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25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224个(含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224个)。1#住宅楼建筑高度79.96米(26层),2#住宅楼建筑高度14.80米(4层),3#住宅楼建筑高度14.80米(4层),5#住宅楼建筑高度14.80米(4层),地下室建筑高度8.10米(2层)。
总平面图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一)****公示栏;
(二)“春华学府”项目现场公示栏;
****政府网站
(http://www.****.cn/zfxxgk/fdzdgknr/jbxx/ghjh/)
规划总平面图涉及到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6日)内反映至****六楼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500,邮寄地址:****规划股,邮编: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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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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