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来文《****教育局关于审批****提质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贺教函〔2025〕4号)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提质改造项目建议书已由**市****公司编制完成。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单位
****。
四、项目建设地址
**区芳林路148号,****校园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建设一栋地上六层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拟修缮旧楼栋面积4603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1451平方米,综合楼7032平方米,实验楼3300平方米,图书馆3400平方米,学生食堂3507平方米,科技楼1867平方米,旧楼(广播室)165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138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583.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25.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5.75万元,预备费123.0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督促****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尽早发挥社会效益。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