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21】
****营房整修和附属配套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营房整修和附属配套整治工程(项目编号:****)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经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工程特征:
本项目主要包含内容:1)办公室翻新改造,营房防水等整修;2)食堂吊顶等整修以及部分附属配套设施整修;3)部分专业用房隔热层整修;4)对部分围墙进行整修并喷漆,并种植苗木33颗;5)院内公共部位进行零星集中整治。
2.2建设地点:****
2.3采购项目(标段)建设规模:项目最高限价为681187.05元(含税),其中暂列金2万元整(20000.00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施工任务。
2.4.1报价方须全面了解并充分考虑采购单位现场施工条件及采购单位整体工期要求,愿意服从采购单位的施工组织安排,由此产生的分段施工、正常及非正常赶工等所需的费用均须考虑在综合单价中,施工过程及施工竣工后不得因工期原因增加造价。
2.4.2合理安排施工方案,不影响采购单位正常活动。
2.5谈判范围:主要涵盖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2.6其他:
2.6.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合同采用单价模式。
2.6.2质量要求:
2.6.2.1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6.2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和军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报价截止时间前1年内【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0报价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报价供应商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3报价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实施人员要求:
3.14.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最低要求。
3.14.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除本次谈判项目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若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须遵守以下规定: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单位注意核查电子证书右上角使用有效期是否清晰可见且有效期覆盖本次采购活动开评标时间范围)。证书电子证照提供打印件,在个人签名处再次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具备2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4)专职安全员1人,要求: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质量员1人,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6)报价供应商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报价供应商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1年内【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任意连续6****保障部门出具的报价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报价供应商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小组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评审。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至谈判报价截止日(谈判报价截止日:2025年4月30日上午9时30分)。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1份PDF形式上传: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至申领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报价单位,其****委员会根据报价当天报价单位递交的报价文件判定。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桂****政务中心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电子屏幕)。递交响应谈判文件时,授权代表须持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报价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6.2 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3报价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报价供应商应随身携带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6.4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网站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吴先生,0775-****089
****纪委 联系电话:0775-****073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