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4********146901W | 尚永毅 |
杨泽华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市**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8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至巴马公路(**至**段)二期工程 |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壮族自治区**市**县,**壮族自治区**市荔蒲市,**壮族自治区**市**县 |
经度:110.42417,110.20987,110.00483,109.75663 纬度: 24.30409,24.35956,24.13683,24.05858 | ****生态环境厅 |
| 2019-08-30 |
桂环审〔2019〕308号 | 无 |
| 754453.0696 |
4534.07 | **** |
914********146901W | ****集团有限公司 |
914********226573F | ******公司 |
914********118936M | 2022-12-30 |
| |
2025-03-20 | 2025-04-21 |
| http://www.****.com/html/comnews/389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包括主线、龙怀连接线、罗秀连接线,其中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龙怀连接线和罗秀连接线设计速度60km/h、双向两车道。 | 包括主线、龙怀连接线、罗秀连接线,其中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龙怀连接线和罗秀连接线设计速度60km/h、双向两车道。 |
主线、连接线车道、设计车速均无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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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线路总长度61.286km,其中主线长度56.751km;龙怀连接线1.45km;罗秀连接线3.085km。声环境保护目标32处 | 总长60.367km,其中主线长度56.717km;龙怀连接线0.64km;罗秀连接线3.0km。声环境保护目标46处 |
路线减少0.919km。偏移200m路段总长2.84km,占原环评5.0%。评价****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未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验收环境敏感点有13处为环评未单独统计,因为路线调整新增环境敏感点2处,调出敏感点1处。因项目路线变动,导致新增声环境敏感点数量累计达到原敏感点数量为6.25%,小于的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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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K125+412平村长滩河大桥位于**荔江国家湿地公园上游150m,不在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 ②主线K115+520~K127+900长12.38km穿过**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及陆域;K127+900~K129+440长1.54km穿过准保护区;修仁收费站位于准保护区。 ③龙怀连接线终点接水源准保护区南侧边界,与取水口直线距离1.8km。 ④修仁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已批复)范围内;K125+860~K127+900长2.04km 穿过修仁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及陆域范围,修仁互通、收费站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区陆域,长滩河大桥位于修仁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主线与修仁镇取水口的最小距离6.31km(河道长度)。 ⑤罗秀连接线L2K0+000~L2K1+550、L3K0+800~L3K1+100长1.85km穿过**县罗秀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L3K0+000~L3K0+800长0.8km穿过准保护区。 ⑥K172+300~K172+700 长400m 穿过潘村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与取水口最小直线距离208m。 | ①K125+412平村长滩河大桥位于**荔江国家湿地公园上游150m,不在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 ②主线K118+980~LK120+400长1.42km临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缘经过。 ③龙怀连接线终点接水源准保护区南侧边界,与取水口直线距离1.8km。 ④项目临近**市修仁镇**河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水源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1.3km,修仁互通、修仁收费站位于**市修仁镇**河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5km,长滩河大桥位于**市修仁镇**河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与取水口距离7km。 ⑤罗秀连接线L2K0+000~L2K1+460长1.46km穿过罗秀镇罗秀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 ⑥K172+370~K172+560右侧长190m****村委水源保护区;与取水口最小直线距离310m。 |
项目由穿越**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和准保护区变为临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区。 ****收费站不涉及水源保护,位于**市修仁镇**河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5km。 罗秀连接线穿越罗秀镇罗秀河水源地路段减少。 项目****村委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变为临近饮用水源保护区。 以上变化说明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减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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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 提出了换装隔声窗380m2,设置声屏障2180延米; 服务区污水采用微动力地埋式****服务区60t/d、运江停车区30t/d、收费站5t/d | 无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 安装建设了声屏障8712m,其余项目沿线居民已经自行安装有铝合金窗,在现有车流量和降噪情况下,调查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均能达标,运营期运营单位将对原环评阶段要求采取换装通风式隔声窗和声屏障而验收调查阶段尚未实施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并预留资金根据监测结果适时增补降噪措施,噪声防治措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或使用功能。 服务区污水采用微动力地埋式****服务区100t/d、龙怀收费站40t/d、****收费站5t/d。 |
环境保护措施无弱化或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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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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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一体化LY-AAOR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 新圩服务区上下行各设置一体化LY-AAOR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1座,处理能力100t/d;龙怀收费站LY-AAOR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40t/d,餐厅油污水经隔油处理;修仁收费站一体化LY-AAOR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5t/d;罗秀收费站一体化LY-AAOR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1座,处理能力5t/d。 | F1新圩服务区(下行)、F2龙怀收费站、F3罗秀收费站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声屏障 | 4a类/2类 | 实际对46个敏感点共28处共设置声屏障合计8712延米,路基段采用水泥木屑吸声板、桥梁段采用吸声板+玻璃组合形式声屏障 | 次监测分别选择2处有代表性的敏感点进行声屏障降噪效果监测,K118+200~K118+500右五赖和K172+850~K173+030右龙平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附属设施产生生活垃圾、路面司乘人员丢****服务区****加油站产生的危废。 | 调查期间,本工程各附属设施内已配备垃圾箱、垃圾桶,服务区配备垃圾房,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维修站目前均尚未运营,经咨询,****维修站主要提供车辆补胎、换胎以及车辆简单修建,一般不进行车辆大修活动。维修主要产生废机油,收集至油桶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已在机修车间划定专门区域为危废暂存区,由于维修站暂未运行,尚未有危废产生。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1)**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内: ①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婆村高架大桥、平村长滩河大桥、黄洞河1 号大桥、黄洞河2 号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收集后经事故池排放。根据桥面纵坡,平村长滩河大桥长520m,桥面径流由桥头顺坡朝桥尾排放,由于长度较长,拟在K125+500(长滩河右岸)和K125+600(桥尾)各设事故池1处;其余桥梁分别在河流两岸各设置1处事故池。 ②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路段,K127+900~K129+440沿黄洞河及其上游狭窄山谷布线,为沿河、跨河路段,路基**侧设置加强型防撞墩。 ③进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牌和应急告示牌,提醒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司机该路段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应小心谨慎安全驾驶以及发生危险品事故时司机能科学有效的处理事故,告知在应急状态下事故处理的流程和应急电话。 ④若浦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前确定,相应措施取消。 (2)修仁镇修仁河水源地: K125+860~K127+900长2.04km穿过修仁镇修仁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及陆域路段。 ①K125+412长滩河大桥跨越长滩河,虽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但距离取水口最近。拟在跨越水体的平村长滩河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长滩河右岸和桥尾各设事故池1处。长滩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婆村高架大桥、黄洞河1号大桥、黄洞河2号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梁两侧各设事故池1处。 ②路基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0.65km。 ③进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牌和应急告示牌。 ④修仁收费站设置风险应急物资:包括石灰、吸油毡、围油栏、灭火器等。 (3)罗秀镇罗秀河水源地路段: 罗秀连接线L2K0+000~L2K1+550、L3K0+800~L3K1+100长1.85km穿过罗秀镇罗秀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L3K0+000~L3K0+800长0.8km穿过准保护区(距取水口0.99km)。L2K1+530**大桥跨越永罗河,永罗河为罗秀河支流,汇入口位于罗秀镇取水口下游1.1km;其余路段并无明显地表水系,环境风险不大。 ①该路段在进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牌和应急告示牌。 (4****村委水源保护区路段: K172+300~K172+700长400m穿过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 ①该路段路基两侧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路面径流引致饮用水源保护区外排放。 ②公路两侧设置混凝土防撞墩。 ③进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牌和应急告示牌。 | (1)**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生调整,调整后主线K118+980~K120+400长1.42km临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缘经过。 K118+980~K120+400长1.42km两侧路基设置了路面排水沟和坡面排水沟双排水系统,桥梁段设置混凝土加强型防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以及2处沉淀池+事故应急池。项目分别在K118+800和K120+700两侧设置临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牌;以上路段或者桥梁两侧均设置加强型防撞栏。 (2)主线K125+730~K127+600长1.87km、修仁互通、收费站位于**市修仁镇**河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5km,长滩河大桥位于**市修仁镇**河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荔江国家湿地公园上游,K127+600~K128+400黄洞河2号、3号大桥位于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支流黄洞河。主线与取水口的最小距离7km(河道长度)。 项目K125+730~K127+600长1.87km和修仁互通路段两侧均设置路面排水沟和坡面排水沟双排水系统,保护区内共设置沉淀池+应急事故池8处;K125+412平村长滩大桥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荔江国家湿地公园上游,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池+应急事故池3处;K127+600~K128+400段,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3处沉淀池+应急事故池;项目K125+700和K129+100两侧设置水源地标志牌和限速牌;以上路段或者桥梁两侧均设置加强型防撞栏。 (3)罗秀连接线L2K0+000~L2K1+460长1.46km穿过罗秀镇罗秀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 项目进出罗秀镇罗秀河水源地设置标志牌两侧设置加强型防撞栏,设置路面排水沟和边坡排水沟双排水系统,在汇水处设置2处沉淀池+应急事故池。设置标志牌(IK1+560两侧和IK0+080右侧)和限速牌。 (4)K172+370~K172+560右侧长190m****村委水源保护区。 项****村委水源保护区两侧设置加强型防撞栏和1处沉淀池+应急事故池。****村委水源保护区两侧设置标志牌(K171+400和K172+700),中间设置告示牌;路面排水可以通过地势排出保护区外。 (5****收费站配备专用环境应急物资。 (6)除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的措施以外,项目其他路段均在隧道进出口两侧、桥梁、**路段设置径流收集装置,在用地充足、汇水面积较大的地方,设置1套沉沙池+事故应急池,根据现场核查,实际施工共建设48处。环境应急物资及设备1批,金秀收费站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砍伐林木或捕杀保护动物;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及哺乳类野生保护动物的惊扰。 2.设置**度的桥梁、隧道和涵洞作为动物通道,降低公路对两栖爬行动物的阻隔影响。陆禽鸟类可能分布的路段,公路两侧密植高大乔木+马甲子等灌木形成乔木层和林下茂密刺篱诱导陆禽不低飞跨越公路,避免交通撞击。哺乳类保护动物可能分布的路段,应避开晨昏和正午进行爆破作业,通过降低一次起爆量,消除对动物的惊吓影响,路段隧道出入口做好掩饰和绿化,设置阻止性动物诱导栅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隧道。 3.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分布有重点保护植物,应优先考虑路线避让原地保护措施,在路线避让技术或环境影响不可行的情况下方可考虑就近移栽保护。公路占地范围外的重点保护植物进行挂牌保护,施工便道应远离重点保护植物。 4.临近学校、居民点路段及邻近**荔江国家湿地公园路段道路两侧进行专业景观设计,采取乔木间密植灌木、藤本和草本来减轻拟建公路车辆噪声、尾气和灯光的影响,保持项目绿化工程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5.项目9#~12#弃渣场、4#~6#临时堆土场位于**市现用的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该饮用水源保护区正在调整,调整后弃渣场及堆土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若项目开工前**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调整,应将上述临时用地调整至饮用水源保护区外;重新选址应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远离集中居民区、学校等。 | 落实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用地范围,未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期间加强教育,未随意砍伐林木和捕杀保护动物。 落实 项目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在保持公路整体走向、工程规模和主要控制点不变的情况下,对涵洞做进一步优化,共设置涵洞116道、桥梁24座、通道93座用于两栖爬行动物交流。K163+000~K192+700鸟类主要分布路段两侧种植乔灌木,避免鸟类撞击交通车辆。 落实: 施工单位合理控制爆破作业和机械作业时间,采用控制起爆量、微差爆破和降噪等措施,减少对保护动物的惊扰。路段隧道出入口种植草籽和灌木丛绿化,隧道出入口两侧设置栅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隧道。 落实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用地范围内未发现有砍伐重点保护植物现象,占地范围外的重点保护植物未受影响,施工便道应涉及重点保护植物。 落实 项目平村长滩河大桥邻近**荔江国家湿地公园路段,加强路基周边和桥底的景观绿化,使主线融入整体景观环境中,保持项目绿化工程与周边景观相协调。主线经****学校路段设置有声屏障,连****学校设置有减速带和限速标识牌。 落实 项目施工期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未设置有临时场地,拌合站和施工营地等远离居民区、学校。 落实 路基工程剥离表土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并用临时密目网覆盖,施工结束后用作绿化或者土地复垦复耕;弃渣场使用完成后,开展复耕或植被恢复工作;****收费站的污水处理设施做好防渗设计及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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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