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4349/2025-8815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单位:金秀****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03日 |
标 题: 金秀****改革局关于**县2022****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金发改审批〔2025〕4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
失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有效 |
****:
报来的《关于给予**县2022****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新可行性研究****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由华诚****公司组织了专家审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改****小学校舍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局面,同意建设**县2022****学校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金秀镇、桐木镇。
五、同时原批复文(金发改审批〔2022〕234号)作废,以此文为准。
六、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县2022****学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改革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删减发布)
附件:
**县2022****学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改革局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