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服务
商机服务

招标查询

查预告 查招标 查中标

VIP项目

千里马项目信息

拟在建项目查询

正在报批、立项中的项目

商机推送

微信、邮件实时接收最新动态

企业智能管理

业务统一管理、商机自动分配

企业商情分析

潜在客户、竞争对手历史数据分析

标讯发布

发布招标信息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推荐招标专区

专属招标专区,提升信息曝光量

更多服务

找人脉

专业团队精确定位项目联系人

拓客宝

定位优质潜客资源

人脉通

拓展您的人脉资源

渠道宝

AI大数据帮您高效拓展渠道

数据商城

分行业商机分析、供应商筛选

数据定制

数据维度定制、BI、API定制等

|

企业套餐

南宁市横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17日项目审批公示

审批
广西-南宁-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2025年4月17日项目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7 16: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7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批文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复情况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5〕5号

**张一元高端茉莉花茶、饮品茶生产项目

****

批复见附件

联系电话:0771-****070

联系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74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服务局关于**张一元高端茉莉花茶、饮品茶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5〕5号

****:

报来的《**张一元高端茉莉花茶、饮品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村委石井新街420号(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997.23㎡,总建筑面积39257.11㎡,建设研发办公楼、窨花厂房、包装厂房、宿舍楼、设备间等;建设茉莉花茶高端生产线1条(年产茉莉花高端茶600吨)、饮品茶生产线2条(每条生产线年产饮品茶1400吨)、全自动包装生产线2条。(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为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82%。

二、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项目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如下: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热风炉燃烧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限值要求,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近期用于周边茉莉花农田施肥,远期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2、项目运营期北、西、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

四、根据《报告表》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0.93吨/年。

五、你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按《报告表》要求执行相应环境标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安全。施工期和运营期需要做好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项目须按申报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如建设规模、地址、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申请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服务局

2025年4月17日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