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公路№2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2-2分部因**—**—**—**公路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市**区**镇维都村、富饶村及正龙乡屯口村的4个地块,总面积4.5970公顷,用于项目配套设施、K520+540右侧堆放场、一号隧道进口堆放场及K40+000右幅弃土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
****集团有限公司**—**—**—**公路№2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2-2分部已对需复垦的配套设施地块(面积0.0859公顷)进行复垦,******局提出验收申请。综合考虑项目区情况并结合我区实际,2025年3月14日,******局组织相关专家、涉及乡镇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查验。验收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2025年4月17日,该宗临时用地申请验收的配套设施地块经整改、完善验收材料后,基本符合验收条件。
现将拟通过验收的配套设施地块(面积0.0859公顷)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止。在此期间,如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772-****060;
联系地址:**市**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8栋5楼,****地质矿产与生态修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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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