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现就**县仫佬**一期项目沿河两岸步道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3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
2、原招标文件中人员社保要求:“提交近1个月(202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现更改为“提交近1个月(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5.1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认定其约定期限均为28天。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凡竣工结算送审造价达60万元(含60****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服务中心进行项目结算审核。现更改为:“14.5.1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认定其约定期限均为28天。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凡竣工结算送审造价达60万元(含60****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服务中心进行项目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方式按工程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10月22日9时 30分”。现更改为:“2025年5月7日09时30分”。
5、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如和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为准。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所载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hcggzy/)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东门镇县**新区仫佬家园A地块11栋11#-103号商铺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8-****00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民族大136-1号**华润大厦34层01-02单元
联系人:吴工
电话:177****2016
监督部门:罗城仫佬族****建设局
电话:0778-****11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4月18日
附件:[****001]**县仫佬**一期项目沿河两岸步道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