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排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共计2143万元。为加快项目落地,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结合实际,现制定第一期资金分配方案合计资金24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金分配
(一)投入57万元用于坛洛镇坛洛村**岭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二)投入183万元用于各单位项目管理费:
1.双定镇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20万元;
2.坛洛镇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30万元;
3.金陵镇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20万元;
4.统战部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13万元;
5.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100万元。
以上资金及项目,以实际实施及最终实际投入结算为准。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特别是对监测对象的扶持。
(二)认真做好项目验收。项目计划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责任人。验收的内容包括政策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和增收效益、工程运行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吸收受益地村干部(不少于2人)和脱贫户代表(不少于3名)参与。
(三)严格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财政厅 ****乡村**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等文件以及自治区、**市、**关于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其他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监管力度,在保证资**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完成衔接资金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塘区2025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第一期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