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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相关规定,我局对****报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宏胜大厦)非还建住房资格的家庭进行复核,共1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
邮寄地址:**市**区**大道138号建设大厦410室。
邮编:536000。
电子邮箱:bhszjj_zbk@beihai.****.cn。
联系电话:0779-****778。
监督电话:12388。
附件:****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宏胜大厦)非还建住房复核通过名单(第六批)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