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教育局申请办理的****幼儿园总平调整予以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市**区仙葫大道中155号
二、地类(用途)
教育用地
三、调整理由
由于原总平规划方案过程中绿地面积计算错误,导致绿地率错误计算成36.77%,项目实际绿地率应为30.1%,现申请调整方案绿地率由36.7%调整至30.1%。
四、调整内容
绿地面积由1112.5㎡减少至910.84㎡,绿地率由36.77%减少至30.1%,其余未做调整。
五、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示栏(**市**区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号晟大埌东市集四楼);
(二)****幼儿园项目现场公告栏;
(****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
同时将在2025年3月27日起(共三个工作日****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规划公示栏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 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0日)内反映至****(联系电话:0771-****920,邮寄地址:**市**区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号晟大埌东市集四楼,邮编53000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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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
规划调整批前公示牌(****幼儿园)-Model.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