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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市**区2025年谷****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阳农机报〔20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完善粮食产业链条,减少粮食损耗,提升粮食品质,促进就业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我局原则上同意建设**市**区2025年谷****基地项目。
二、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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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
**市**区2025年谷****基地项目
四、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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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地点
**区农****基地****驾校)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亩,项目建设包含一座1600平方米厂房,配套8台农业机械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每台每天可烘干水稻30吨,总烘干量达240吨。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90万元;资金来源: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按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百****改革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