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完全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3月24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8日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位置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详见修正招标文件及附件 |
2 |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已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到**公共**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 ||
3 |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在**公共**交易平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到**公共**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宾州镇****活动中心
联系人:蒙老师
电 话:0771-****961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5号楼406室
联系人:林雄位
电 话:155****1595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4月8日
附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列明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节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中涉及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均应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要求。所有工程中涉及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属于财库〔2019〕19号文中《****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筑材料和设备节能环保要求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完全小学校园内。
2.建设规模:项目拟改建一栋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3383.37㎡,建筑占地面积为802.89㎡。教学综合楼共5层,一至五层层高均为3.9m,室内外高差为0.15m,结构总高度为19.6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工程等。
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范围内工程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竣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为准)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2)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3)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4)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5)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完成情况。(已完成)
3.施工现场地质勘探完成情况及勘探报告。(详见相关附件)
4.发包人需求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详见相关附件)
5.功能性工程量清单(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招标)、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招标)。
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
专业名称:
编号 | 部位 | 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描述 | 材料设备参考品牌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要选取性价比相当的品牌或者注明“相当于或优于**品牌”。
6.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详见相关附件)
7.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详见相关附件)
8.其他资料
1本工程暂列金额为314243.84元(由招标人估算并根据《暂列金额明细表》填写),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②本工程 √有 □无材料和设备暂估价,具体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结算按实调整。
③本工程 √有 □无暂估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填写,结算按实调整。
4本工程□有 □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填写。
5 本工程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设备型号规格及其基期价格、风险系数由招标人填写,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调整依据,具体详见《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三、时间要求(详见合同部分)
(一)开始工作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4月28日);
(二)设计完成时间。(2025年6月2日);
(三)进度计划。详见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8.4项目进度计划;
(四)竣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2日);
(五)缺陷责任期。
1.缺陷责任期原则上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区段工程缺陷 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在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验收, 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 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该项工程或工程设备的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六)其他时间要求。
四、技术要求
(一)设计标准和规范。
(1)、规范、规程及标准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2023年6月 1号实施)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2023年3月1号实施)
**《公共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T 45-096-2022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201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 55034-2022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5016-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5-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 55034-2022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 55019-2021
《工程测量通用规范》 GB 55018-2021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7-202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2016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 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01348- 2019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2010)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2010)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01348-201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11-2007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12/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 号)
《****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20 年版)
(2)、环境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 12523-201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2012年)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二)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样品。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