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局申请审批“**新区**铁**港产业园‘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中心(托老所)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我局已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鉴于该申请事项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如下:
该项目位于**新区**铁**港产业园**小区内,用地面积4647.9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9.25%,容积率0.19,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新区**铁**港产业园“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小区一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各个子项目之间不能设置任何构建筑物和围墙,采用开放式管理。
项目总平面规划建筑为1栋2F****中心(托老所),建筑基底占地面积413.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0.19平方米,建筑密度8.89%,容积率0.18。
建筑设计方案的建筑外墙以米黄色外墙砖和咖啡色外墙砖为主,米白色涂料为辅,立面时尚**,建筑造型和色彩符合《**新区**铁**港产业园“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小区一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公司规划方案有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对该申请事项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同时******局门户网站及项目现场)。我局办公地址:廉州镇金鸡大道160号,联系电话:****059(空间规划股)。
特此公示。
附件:****中心(托老所)项目总平面规划图、效果图。
******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