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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桂黔(隆林)经****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桂黔(隆林)经****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地点:**县平班镇母姑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日处理5000m3****处理厂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实际建设时考虑节约用地面积,优化各污水处理池的面积,污水处理工艺有些许变动,处理原理不变,实际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气浮+水解酸化+多级A/O填料+高效沉降器+除磷反应器+中间水池+过滤器+紫外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河。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5****6165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