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4日 |
标 题:****委员会关****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5〕4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 |
****:
《关于审****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我市森林消防能力,同意建****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址:
****消防队营房建设项目:**市**区城南榜山路与鳌山路交叉****人民法院南面)。
(二****消防队营房建设项目:**县**镇****消防站南面)。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包括2个子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消防队营房建设项目:****消防队伍营房一座,占地面积9亩,建筑面积1500m2。
(二****消防队营房建设项目:****消防队伍营房一座,占地面积6.35亩,建筑面积942.00m2。
(三)购****消防队伍设备2128(套/部),购****消防队伍装备需求数量为3018(个/件/副)。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硬化绿化、外水外电、大门围墙等配套基础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018.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76.71万元(含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01万元,预备费为149.50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测算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我委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