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于2024年10月至12月对我局“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三大工程”相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几项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问题的细致研究,并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就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国家备案的‘平急两用’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问题指出:****人民医院**分院综合楼项目于2024年2月26日获得国家备案,形成“平急两用”正式项目清单。截至2024年11月15日,医院项目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正在进行初步方案设计编制,未能开工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整改要求:********医院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我局就此问题进行了部署,由局项目办进行跟踪指导,建设****中心卫生院)派由分管项目的副院长及项目工作人员全程跟进的方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于2025年2月8日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目前正在进行初设编制及报审。
二、关于“国家备案的‘平急两用’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问题
问题指出:****人民医院**分院综合楼项目资金需通过申请上级补助及国债、专项债等多渠道进行筹集,项目计划总投资3898.3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尚未落实。整改要求:********医院项目各类资金。我局就此问题高度重视,结合当前的形势,****发改局及上级单位对有可能在2025年获得的中央预算内、长期国债、上级补助等资金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中进行申报申请。
三、关于“未及时支付项目建议书编制费”问题
问题指出:****人民医院**分院综合楼项目建设建议书编制合同约定“本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定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建设书编制成果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14天内一次性支付完合同款”。2023年9月9日,南****改革局批复了该项目建议书,截至2024年10月31日,****中心卫生院未支付该费用。整改要求:****应督促下属单位****中心卫生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支付项目建议书编制费。我****中心卫生院进行了协调,**中心卫生于2025年1月17日支付项目建议书编制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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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