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批****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东发改报〔2025〕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充完善**县公办幼儿托育服务空白,提高托育服务水平,满足家庭托育需求,同意建****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业主
****。
四、项目名称
****服务中心项目。
五、项目建设地点
**县百通路42****保健院新院区西****妇幼保健院二期项****医院地块)。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1栋托育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3429平方米,设置托位145个,建设班额8个,其中托大班5个,托小班3个。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配套购置设备以及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室外硬化及铺装、园林绿化、围墙等辅助配套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政府配套。****政府隐性债务。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