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
你局于2025年3月21日****机关提出关于组织开展**市**区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线西侧B地块建设用地范围内考古调查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我厅委派广****研究所对**市**区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线西侧B地块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经确认涉及**市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公墓(王尚学墓)。原则同意广****研究所编制的《**市**区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线西侧B地块建设用地范围内文物古迹调查报告》。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尽可****公墓(王尚学墓);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需要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三、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确定性,请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建设工程活动中,如发现文物或者疑似文物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三、本次考古调查仅涉及**市**区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线西侧B地块建设用地范围的地表文物调查,未涉及建设项目临时征用土地用作工房、材料堆积、交通便道、取土或弃土场等用地范围,在这些临时用地范围中,如涉及文物古迹,建设单位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此复。
******旅游厅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广****研究所。
**** 2025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