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厅关于推进全区“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73号)和《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技术指南>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250号)等要求,我局拟开展全市“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现公开征选该项工作的服务单位,公告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审核内容为我市各县(市、区)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396个(其中审核认定46个图斑,评估审核350个图斑)。
二、报名资格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的单位法人证****事业单位。
三、选定原则
根据报价(占比30%)、技术服务方案(占比30%)、综合实力(占比20%)、人员配备(占比20%)等综合选取服务单位。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有效的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报价表、具体技术服务方案各五份,需密封送达。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417室。
(三)联系人:梁工,电话:077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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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