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联社关于“******联社”项目综合办公大楼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调整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联社”项目综合办公大楼位于西南大道以南、**路以西,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项目原方案于2018年9月审批通过。项目用地内规划建设1栋30层的办公楼,目前建筑主体已建设完成。
现建设单位根据消防及实际使用需求申请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内部路网,调整规划布局,形成内部交通环线。
二、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由127个调整为123个,减少4个,并将其中56个车位设置为新能源充电车位。
三、调整首层内部平面,根据实际使用功能,增加隔断和值班室,并优化内部布局,计容面积增加15.91㎡。
四、项目增加围墙设计,高度为2.42米,通透式围墙设计形式。
五、调整地下室平面布局及范围,调整后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数由282个调整为294个,增加12个。
调整后,项目技术指标为:容积率3.81,建筑密度21.80%,绿地率30%。
具体内容详见****网站,公告期限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7日。公告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需参加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南路73号****,邮编:536000,电话:0779-****304)
网址地址:http://www.****.cn/xxgkbm/bhszrzyj/
特此公告。
附件:总体规划方案对比图、效果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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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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