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4月7日17点30分前(**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报名后通过网络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
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采购最高限额:40万元。
采购需求:心电监护仪2台,监测参数: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麻醉深度监测、麻醉气体监测、呼末二氧化碳监测、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办公室
(三)邮箱:****@163.com 电话:0772-****679
(四)方式:自带U盘拷贝或邮箱发送,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五)申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五、开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本项目将在****致远楼二楼评标室解密、开启。(**壮族自治区**市**区盘古大道东15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地址:********办公室
联系人:韦 工
联系电话:0772-****679 邮箱:****@163.com
(二)****采购办
地址:********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72-****860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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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