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我局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形成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反映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9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壮族自治区**市融水镇寿星北路一号,邮编:545300,联系人:苏晨,联系电话:158****6570,电子邮箱:****@qq.com
三、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公司**供电局,
通讯地址:******海关路23号,邮编:545000,联系人:李红,联系电话:139****1155,电子邮箱:****@qq.com
四、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开竣工及调试运行日期
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7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调试运行期:2024年12月~2025年3月
附件:
1. 融水县110****电站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2. 融水县110****电站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