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银行承接市****银行收付结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7〕68号)、《****财政局印发**市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库〔2019〕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中心拟采取竞争性****银行承接**市****银行收付结算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内容
采取竞****银行承接以下医疗保险基金收付结算业务:
(一)选择1****银行承接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收付结算业务;
(二)选择1****银行承接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
(三)选择1****银行承接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医保钱包),要求自招标公示结束次日起,****银行须在10个工作****医保局认证的医保钱包系统上线。
(四)选择1****银行承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付结算业务;
(五)选择1****银行承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
(六)选择1****银行承接离休等特殊人员基金收付结算业务;
(七)选择1****银行承接职工医保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
(八)选择1****银行承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
(九)选择1****银行承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
二、竞争资格条件
承接医疗保险基****银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成立,****银行****委员会**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且在**市范围****分行****银行;
(二)监管评级达到以下标准:人民银行最新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银监部门最新年度监管评级3级以上(含3级);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投标;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开通医银直连功能模块能满足医保业务需求且系统内医银平台实现****银行;
(六)同行或跨行、跨地域支付医保费免手续费,日支付量不设限额,不需提前申报支付金额头寸。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形式。
三、承接支付结算业务约定期
从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承接业务期限为2年。如有效期届满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应视为自动延续。医疗保障部门****银行承接市本级医疗保****银行经办事项进行核查,****银行承诺事项没有落实,将重新评估其经办资格,视情况取消其开户资格。
四、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银行请于2025年4 月7日上午12:00前,前往****13楼1308室领取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7日17:00前书面提交参加竞争资料,将资料密封送交到****13楼1308室,逾期送达或资料未密封的,视为放弃或作无效参与考评的资料处理。
资料包括:银行简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银行承接**市****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复函》及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五、评审办法
2025年4月18日,根据设定的竞争指标、****银行承诺事项和计分标准,评审委****银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实行百分制,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点,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存款优惠利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存款优惠利率得分相同的,以信息技术投入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银行如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无法履行合同或签订合同的,****银行递补,以此类推。
根据评分结果,中标银行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自主选择承接竞争内容中的一项结算业务。
六、评审结果查询
2025年4月18日,公布评审结果。****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yb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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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