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液氧及瓶装氧供氧服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反应,以便我****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不予受理。
地址:**市**区**北路15号(联邦国际)2幢2901、2902、2903、290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5-****901
附件:液氧及瓶装氧供氧服务(项目编号:****)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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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
附件信息:
液氧及瓶装氧供氧服务招标文件(定稿).pdf (64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