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2025年**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里高镇保仁村、木吉村)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5年03月2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以下澄清。
澄清事项及内容: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更正项 | 原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1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施工招标控制总价,并且各子项目报价不得高于该子项的最高控制价。 |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施工招标控制总价。 |
2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删除:3.投标总价表 中“子项目报价表”及“各子项目报价封面格式”内容,具体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内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请按澄清后的内容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3月25日
附件:评标办法.pdf 附件:[E450********219****1001]2025年**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里高镇保仁村、木吉村).GXC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