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厂区新能源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
比质比价公告
比质比价及合同编号:****
1.比质比价条件
**电厂厂区新能源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是****的生产项目,并由****立项批准,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下称:“采购人”****电厂厂区新能源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比质比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均可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
****公司的**水利枢纽位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中游融江河段的**县城下游约2km处,坝址下游58km为**市。
使用新能源车有助于减少碳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推动绿色出行。通过实际行动支持环保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目前厂房的充电桩已不能满足现有需求,拟在电厂厂房车棚增加4台双枪14kW充电桩,含动力电缆、控制箱、辅助配件采购及安装。
3.合同内容
****电厂厂区新能源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工作(详见本比质比价文件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从业主书面通知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报价人合格的条件
5.1资质条件:
(1)报价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营业范围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电附件;机动车充电设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其中之一。
(3)充电桩生产厂家和授权的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如是代理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充电桩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证明材料或生产厂家委托授权书。
5.2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合同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1)项目合同(其内容应含有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需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交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明)、工程质量鉴定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业主证明材料等。
5.3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
5.4近3年以来未有在采购人所实施的项目中因质量、进度等原因而被采购人约谈并处罚;近3年以来报价人未有在**北部湾陆****公司****公司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况;未有在**北部湾陆****公司****公司项目招报价活动中主动放弃中标的行为。
5.5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水电行业、电力行业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2)被“信用中国”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6联合体要求:本次比质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比质比价报名时取消登记,实行匿名领取比质比价文件。
6.2报价人于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时间,下同)邮箱报名,报名人须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人收件地址、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qq.com邮箱,比质比价文件通过报价人的报名邮箱发送。
7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报价人进行现场踏勘及预备会,如报价人需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踏勘(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报价文件的递交
8.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8日17时30分,邮寄(推荐使用EMS快递)地点为****市**县**镇白阳南路158****电站厂房,黄女士,电话0772-****040。
8.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书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3不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文件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及**北部湾陆****公司招标采购信息(https://lhxn.****.com)上发布。
10.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投诉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以受理。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县**镇白阳南路158****电站厂房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72-****040
12.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综合管理部电话:0772-****074
采购人:****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