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拟对大樟乡****活动室建设项目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樟乡****活动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大樟乡瓦厂村大桥屯。
三、采购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活动室二层建筑面积约150㎡,包含整体建设、基础装修。具体以实际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
要求工期:2025年9月底前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343043.2元,超出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五、****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施工单位报名须知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施工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六)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需分包的工程,其分包工程项目及单位须经甲方同意。
(七)本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包括水泥、砂、石料等材料均采用合格产品,并经有关质检合格或有资质的监理方认可方可进场使用。
(八)采购前需当场核验各投标单位的有关证件,证明及资质文件: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有效****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
2.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及身份证、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C证;
4.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投标日起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6.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7.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报价材料等。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施工单位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八、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6日18时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九、报名地点
****。
报名结束后,****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实施方案等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十、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县大樟乡大樟街1号
联系人:苏韦东,电话:0772-****808
监督管理部门:金****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人:郭贤翔,电话:0772-****210。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人民政府。
****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