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矿山安全和**生态环境,促进矿产**开发利用水平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区矿山企业排废秩序,****政府通过《****政府关于**市**区矿山排废区选址布局论证报告的批复》(贺平政函〔2021〕89号)同意在黄田镇里宁村白砂塘设立黄田镇里宁村白砂塘规划排废区/弃土场。******公司按程序提交材料,拟申请取得黄田镇里宁村白砂塘排废区建设和安全责任主体资格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人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泽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2MAA7A4UF0P(1-1),注册资本:伍仟肆佰万圆整,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非煤矿山矿产**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该公司持有**市**区黄田镇枫木冲**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451********071****4262,有效期:2022年10月28日至2031年10月28日。
二、排废区情况:黄田镇里宁村白砂塘排废区,申请面积为10万平方米,位于**市**区黄田镇里宁村(详见附件2),在黄田镇里宁村白砂塘规划排废区/弃土场范围内,规划面积23.12万平方米,设计库容150万立方米,拟用于贺森**石矿、水岩坝**石矿、十四沟**石矿及周边新设采矿权(详见附件2)矿石废渣的规范统一排放。
三、公开征集日期:2025年3月20日- 4月7日
四、如对申请主体及有关事项有异议,请通过纸质版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通过信件方式反映的,来信请寄至:****(桂隆贸易大厦E座),邮编:542827;通过电子邮件反映的,请发至邮箱****@163.com。(联系人:任华华,联系电话:0774-****965;传真:0774-****782)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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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