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5-03-20 17:54:24 |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失败情况说明:本项目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段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标段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本次招标失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联通**方门户(https://www.****.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本次公示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4日,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5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玉
联系电话:180****6699
联系邮箱:****@qq.com
监督单位:中国****公司****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不接受业务咨询):0771-****998
(此联系方式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异议提出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具体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项目负责人签字:吴小玉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3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