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 2016 年通乡三级公路项目(**至砦牙)”竣工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 2016 年通乡三级公路项目(**至砦牙)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镇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县2016年通乡三级公路项目(**至砦牙)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镇、砦牙乡境内。项目主要是在原有旧路上进行改扩建,起点地理坐标:项目起点坐标:107.196657°E,24.587931°N,终点坐标:107.188716°E,24.679536°N。项目路线总长约15km,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全线路基宽度为7.5m,行车道宽度为6.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线起点K0+000位于**县**镇,主线终点K14+750.014位于砦牙乡,与长江至砦牙三级路支线相接,主线长度14.75km;支线起点ZK0+000与主线K11+427.91相接,终点桩号ZK0+124,支线长度0.124km;**中桥1座、**小桥1座,无旧桥利用。**涵洞529m,41道,利用旧涵洞4道。本项目总占地23.06hm2,其中永久占地21.34hm2,临时占地1.72hm2。各占地类型及面积分别为:旱地3.28hm2、荒地0.14hm2、交通用地12.08hm2、林地3.41hm2、水田3.71hm2、河流0.04hm2、居民用地0.07hm2。新增永久占地用地类型和面积为林地2.16hm2,旱地3.28hm2,水田3.71hm2、河流0.04hm2、居民用地0.07hm2,合计9.26hm2;新增临时用地类型和面积为旱地0.43hm2、荒地0.14hm2、林地1.25hm2,合计1.72hm2。本项目涉及拆迁建筑物407m2(4户),电力、电讯设施3640m;不涉及环保拆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等,项目实际总投资4131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95.5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4.7%。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87****8755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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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com/s/1i2aYfm9AaEvqJB6qCCUCnwpwd=124k 提取码: 124k